爬網得依賴搜尋器(Search Engine),要如何獲取真正想要的內容呢?
本人經歷,如果搜尋輸入框內寫入[stone],谷歌(Google)的首頁結果是IMDb的《Stone:2010》電影。但如果網友要找到stone是與影視無關,可以在搜尋框內加入-movie (減號: – ),即:[stone -movie],那結果會是如何呢?答案:維基百科:英石(量詞)。
所以,加個[-keyword](減號 配 無關痛痒的字眼或內容)就可以把不想看到的東西排除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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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加個[-keyword](減號 配 無關痛痒的字眼或內容)就可以把不想看到的東西排除掉。
今天在新馬銷量No.1華文雜誌《風采:2013 BUMPER 年刊特大號》(第571期 | 10-12-2012)刊登的【真人真事:野人重生 嗜血表演】(跨國報道:黃燕芩 ● 跨國攝影:林寶鉆)差點要「笑」到噴血……南洋集團旗下的《風采》,意然可以破費送上述兩人跨國,到3,000公里外的旅遊區--張家界,去拜訪一個江湖耍雜枝的講故事佬--張友力。還報道得似模似樣的,其實只不過是真人假事。
筆者稍微爬了幾個網,看了幾個視頻,綜合以下論點:
現今社會,要相信報章、電台、雜誌、網絡……真的很難,除非有細心閱讀,拥有足夠的智慧,才能辨出真假是非啊~
不要以為只要在三兩個網站,尤其是較有權威者,看到一些內容,就全盤照收,不過濾一下,就會像黃燕芩這樣擺烏龍,把真人假事報在《真人真事》版……
有時候在想,人生是否真需要規劃,才能夠活得更精彩呢?
實際上,有規劃即代表有目標,而且會朝目標前進;然而,「沒有規劃」也屬於一種規劃,其目標即是「不要有目標」,並努力朝此方面前進……
說起來有些玄,其實不然:我期望在未來5年內風平浪靜,接下來每天的生活都如今日般順利。維持今日的一切是我的最終目標。雖然這說起來會讓人覺得沒有志氣,但筆認為這樣的「規劃」算是很好的規劃之一,因為在順逆水行舟的情況下,能夠保持原點是需要付出得大的力量;同理,順水行舟之際,亦需要很大的努力來維持原點。
常會聽到同寮或長輩會說:「要好好地規劃人生啊~」這在某種程度上可起激勵作用,但深入探討時却常會發現:「要怎樣規劃,才算得上是『好好』規劃呢?」
只要能找出自己響往的境界,再尋求出朝此境界前進的方向與方式,就算得上是完整的規劃了!
試問:「你找到自己響往的境界為何嗎?」「你規劃人生了嗎?」
幫助別人,能使自己快樂,這是千真萬确的哦!然而,需要幫助的人太多,而自己的時間太少的時候,會覺得有些累。雖說幫助別人過得能得到心靈上的慰藉和滿足感,但終得避免「多管閒事」。
有些時候當筆者覺得應該得到幫助的人,事實上他們可以自己解決問題,因此,總結起來:不必別人「把佛送上西」,只需「為佛指路」,這才能真正地體現出幫肋別人的精神,而才有充足的時間幫肋更多人。
近來,筆者力行助人之舉,同時卻發現分給自己的時間變少了。雖然所得到感謝不斷,但卻經常無法完成自己本分的事情,覺得無可奈何……
回想起來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本責,不可能依賴外力:助人者只需要教會受惠者如何釣魚,無需定期送魚,是否?
當然,助人之心終不會退減,只是助人的方式以「教釣魚」的方式為主。
要把一件事情辦好,先決條件必然是充足的器材和工具,否則休想能得呈。此言必有其一定程度的可靠性!
筆者喜歡拍照,也經常把心愛的Nikon D70攝相機掛在胸前,尤其是在旅行遠足時更為極積。然而,每當拍攝一組照片回到家裡整理,準備上載在網上分享時,卻發現自己的照片不如別人的清晰。
根據已知的技術和攝照規則,筆者認為自己的照片和別人上傳的照片相比之下,最主要是器材的問題。因為筆者目前所使用的鏡頭是Nikkor DX 18~70mm f/3.5~4.5,因此不可能拍得到200mm f/5.6的效果。而且D70的630萬像素的CCD難免與最新1,200萬像素的照片素質有一定的距離……
今天,也就是在2009年的最後一天,硬下心腸,花了RM2,900購買了一台Nikkor DX 18~200mm f/3.5~5.6 VR,誓必要將工具提昇,以便能夠有更廣大的發揮空間。原本想購買Nikkor DX 16~80mm f/3.5~5.6 VR鏡(開價RM2,390),以取得16mm的效果,但和太太討論一番後,還是選擇了18~200mm那台,至少有18mm的廣角和200mm的長鏡功能,而且價錢相差約20%。
如果經濟能力可許的話,購買一台1,200萬像素的相機,所拍攝出來的效果將會更好,但目前為止還未有多餘的預算。不過,擁有了18~200mm鏡,相信會有更好的作品。再用這台鏡頭拍到更有素質的照片,賺到另一筆錢後,再考慮提昇到更優質的機身。
2010年1月12日,筆者將會與太太,還有中學同窗等一伙5人,將到澳門和香港走一趟,到時就是測鏡頭的好時機,期望此行能夠真正地證明:「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」之理。
每個人都有自己處事的方式,未必與其共事者都能夠接受。就以下列的情況作為借鏡:
話說,A某與B某共同推行一項活動,A某向C某借了一些商品拿到活動上作為推銷用的樣品。照理,活動結束後,A、B應該將所借來的商品還給C,而B就將此事交待A去處理。事隔一個月後,B接到C的來電詢問商品的下落。A並沒有將商品退還,而且還不接聽C的來電!B獲知此事後,就代C向A查問,結果A矢言坦坦地說他會處理。B只好照例向C交待。再隔一個月的某日,B七早八早接到C來電被罵了一輪後,問清情況後,才獲知A並無行其所言,而且不接聽的來電。
於是,B有兩個選擇:
一、再次打個圓場,再向A查詢商品的下落,再次催促……或許……其待C再次以更激烈的來電;
二、自費清掉所有「借」來的商品,一了百了;
筆者就處於B的角色,結果作出第二選擇,並將此選擇告知A。後來A良心發現,自己去找C付還該還的錢。C也撥電給B,將之前付還的款項交還給B。
事倩看來已解決了……
A和B的關系就此鬧彊,再也沒有談合作辦活動的機會。
如果站在A的角度去看待此事,A會認為B不夠大方且急性子,在未商量之前就冒然把錢還給C,破壞大局,因為凡事有商量。B應該要體諒A,給予更多的時間來處理整件事情。
而站在C的角度來看,C的等待極限是兩個月時間,而在聯絡不A上的情形下,只好把管道轉向B--唯一有希望的管道。因為C明白如果直接上門去找A,有缺大方和信任,而且C也沒有這麼多閒情來處理這些吃力不討好的事情。
整件事情來說,由於筆者處於B的位置,只能夠以這個角度分析,難免會偏袒B。
但總得來說,讓筆者難以明白的是:A遲遲未將商品還給C,是因為商品遺失了,還是A另有企圖利用商品作個人收益?
人類是合群的動物,溝通是生活的重要部分。
然而……許久……許久,把自己的思緒集中在電腦前,沒有講話、沒有談話對像。似如把自己收在冰霜內,與世隔絕。這絕對不是不出門、不上班、不吃不喝,只是思想冬眠。可謂行屍走肉!
閱讀全文在咖啡館邊享受咖啡香邊上網,是我在多年前染上的嗜好……
前兩天,當我將咖啡從櫃檯端到桌上,打開電腦準備當天的咖啡爬網之旅時,有個陌生人開聲向我要了一根香煙;我端詳了許久,將香煙遞給了他,並為他點火。他穿載一般、戴細框眼鏡、短髮、身上帶著將有手提電腦的黑色包包,年約40來歲。
不久,他開始自言自語地在述說他當天的經歷:遺失錢包,不清楚是忘了帶出門還是遺漏在公車內;由於身無分文,餐廳不願給他吃飯;計程車司機以極不友善的態度拒載……這是他最不幸的一天!接著,他嘗試與我談話,告訴我他是從事電腦工程業,曾經在多間大公司服務。直到3年前決定自立門戶,以自由身分工作。他的妻子在7年前逝世。他很少到馬六甲市區,而且本身很少親友。
於是我告訴他,我可以開車送他回家,但這得等我將網絡工作完成後,才啟程。他同意。我偷偷在他手提電腦螢光幕瞄了一眼,他竟然在玩網絡扑克牌!(很難想像一個遺失了錢包的人還會有心情玩牌。)他竟然還可以厚著臉皮向櫃檯要了一杯白開水(免費的)。
片刻,他接聽手機和對方談了幾句,轉身告訴我,他必須到咖啡館附近的假日酒店(Holiday Inn),為對方維修電腦。我說:「好的,你或許可以在那兒尋求援助;如果真的沒有人送你回家,可以打電話給我。」我和他交換手機號碼。臨走前他想向我借錢,我拒絕了。
當天我並沒有接到他的來電。
昨天早上,我傳了一封手機短訊,問候他是否安全回家。他的回答真令我感到好氣又好笑!
「No. I was overnight in the park. Morning Kent. N this is the last sms. Phone credit finish. Thanks forever ur concern. Later i try to walk my way back.」
(譯:沒有。我在公園裡過夜。早安,肎。還有,這是我最後一封短訊。手機沒額數了。永遠謝謝你的關心。待會我嘗試走路回家。)
我自問:「他為何不用最後一封短訊來求助,而用之在向我訴苦?」我將此事閣置一旁。
今早,我如常光臨同一間咖啡館,竟然看到這位先生,坐在前天位置,他的桌上依然如前天般,沒有飲料或食物……我毫不客氣地坐在他旁邊,隨口噓寒幾句。他的臉色極為難看,尷尬。他開始忐忑不安,不出10分鐘,他抬起電腦移到非吸煙區去了。
我想:前天他遺失的錢包,沒錢買飲料或食物,理所當然;今天為何又是同樣情況呢?
正當我在撰寫這篇文章之際,他把頭探言來吸煙區,向我要一根香煙……這次,我拒絕了。他自討沒趣,走了。
咖啡館提倡顧客至上,賓至如歸的理念,所以職員們對這位未曾購買飲料的「顧客」,不知所措,唯有讓他來去自如。
所謂:「一年之計在於春」,那「春之計」的好壞,將決定今年的成敗。要好好地整理全年的計劃,非謹慎不可。
計劃可從下列大綱開始:
上述各項則,只依據下列2項細則進行規劃:
其實很簡單吧?那就拿起筆,開始作「春之計」吧。到時在作「夏之計」,再回頭看看「春之計」是否已達二五成?
華人,在全球各地,都以華人自居,只因為一個原因:留住自己的根。
華人在大航海時期開始,就遷居到全球各個國家,包括東南亞的馬來西亞。因為大馬華人仍舊留住那份對祖國的情義--「自己的根」。也正因為這種情節,竟然被馬來西亞的馬來民族誤認為華人是馬來西亞的「寄居者」!
這是巫統升旗山區部主席阿末依斯邁8月24日在巴東埔補選期間,冒出這句話:「華人只是寄居在馬來西亞,因此不能夠各族平等。」
華人是馬來西亞的建國功臣啊!
事實是,華人在馬來西亞主要的建國功臣啊。然而,卻因為念祖國的情懷而被其他友族誤當成「寄居者」。阿末依邁發表這種言論,不但不道歉,而且還拉籠了當年以「全民首相」自居的阿都拉巴達威助陣,引起馬來西亞華社的大力反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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